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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油罐煙霧自動滅火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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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霧自動滅火,是我國自己發展起來的一項新型滅火技術。具有啟動快、滅火迅速、不用水、不用電、安裝簡便、投資少、滅火后對罐內儲存物污染極小等優點。該項目1964年經國家科委批準納入中間實驗計劃,1968年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完成了這套系統的初步設計和煙霧藥劑的配方及加工工藝。受公安部委托,天津市公安局組織于1973年11月通過了《一千立方米柴、原油鋼質拱頂儲罐煙霧自動滅火系統技術鑒定報告》,同年公安部將這項技術交給我們湖南省金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產。1976年11月13日通過了《兩千立方米油罐煙霧自動滅火系統技術不斷進步,不斷完善,應用范圍不斷擴大,1980年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三機部第四規劃設計院組織通過了《1000立方米拱頂鋼質航空煤油罐煙霧滅火技術鑒定》,1985年10月由公安部七局組織通過了《醇、酯、酮類化工產品儲罐煙霧自動滅火應用技術的研究》的技術鑒定,將煙霧滅火技術應用到汽油儲罐具備了初步條件。1990年5月,在公安部消所試驗場采用ZWW10型罐外式裝置撲滅700立方米內浮頂罐汽油滅火獲得成功,同年8月采用ZWW5型與ZWW10型聯組撲滅700立方米鋼質拱頂汽油儲罐汽油滅火獲得成功,1993年通過部級鑒定。充分展示了煙霧自動滅火系統技術先進實用的廣闊前途和強大生命力, 該技術于1987年9月代表我國參加了布魯塞爾“尤里卡”世界發明博覽會,引起轟動,并獲得金獎,1985年國家科委頒發了三等發明獎。國家科委、公安部七局、總后油料部均在有關刊物和物料上作出了宣傳推廣。到目前為止全國已運行裝置近萬套,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本產品適用于各種鋼質石油貯罐、化工產品貯罐的自動滅火,具有安裝簡便、滅火速度快、不用水、不用電,投資少等特點,特別適用于油罐少而分散的用油單位和新建油罐作消防設施。 本產品技術獲1987年布魯塞爾第36屆“尤里卡”世界發明博覽會金獎。罐外式油罐自動滅火器除具有罐內式的效能外,特別適應于醇、脂、酮及各種化工產品小型貯罐,可代替抗溶性泡沫消防設備,具有結構更簡單,安裝和檢查方便等特點。常規條件下煙霧藥劑使用期限為四年。
油罐煙霧自動滅火裝置技術參數:
產品型號規格 合金引火頭動作溫度(℃) 煙霧藥劑充裝量 (KG) 噴煙有效射程 (M) 煙霧藥劑使用有效期(年) 罐內式 ZW12A 180 61 >7 1、四年 2、加熱罐二年 ZW16A 180 110 >9 罐外式 ZWW5 180 20 >4 四年 ZWW10 180 60 >7 四年 ZWW12 180 100 >8 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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